1. 宣城市中小學教師四項紀律和八項注意
宣城市中小學教師四項紀律和八項注意 一、四項紀律 第一、禁止違規專補課、有償家教及未經批屬准到校外兼課。 第二、禁止接受家長的財物和宴請及向學生推銷資料、商品和保險等商業活動。
第三、禁止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第四、禁止上班前飲酒、在教室內抽煙及課堂上使用通訊工具。
二、八項注意 第一、要尊重學生,不要諷刺、挖苦、訓斥學生。 第二、要愛崗敬業,不要不備課或無教案上課。 第三、要愛護學生,不要公布學生的成績或按成績排座位、名次。 第四、要嚴於律己,不要在工作場所打牌或麻將、玩電子游戲。 第五、要為人師表,不要穿拖鞋、背心、無袖衫或奇裝異服進入教學場所。 第六、要廉潔從教,不要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第七、要文明禮貌,不要講臟話、粗話。 第八、要尊重家長,不要指責、訓斥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