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區後溪鎮希望小學吳美珍老師的聯系方式
希望小學及建設程序 一、援建希望小學標准 凡捐款人民幣 25 萬元以上,可援建一所「希望小學」,並以捐贈者的名字、商號、商標等命名;凡捐贈人民幣 10 萬元以上援建的學校,均可命名為希望小學,並鐫刻碑記,以昭後人。 二、援建希望小學程序 1 、受助地經 縣希望工程辦( 團委) 填報 《希望小學項目申請表》(含舊校舍照片等),上報廣東青基會。申請援建的學校應為鄉村片區完全小學,規模不應少於 6個教學班,學生不應少於200人,必須經教育部門確認符合當地教育布局、若干年不被撤並的常設學校。 2、廣東青基會推薦給捐贈方,根據捐贈方的意願和要求安排援建。 3、組織捐贈方到建校點考察。捐贈方認捐意向達成後,由捐贈方、受贈方、受助方簽署《援建希望小學協議書》,並由縣希望工程辦(團委)協調當地政府、教育部門和學校,成立建校專責小組,負責希望小學的建設管理。 4、廣東青基會接到捐款後,由受助縣(市)的鎮(鄉)人民政府依據《援建希望小學協議書》填報《希望小學立項審批報告》,項目正式立項,開工建設。 5、依據建校進度,縣級希望工程工作機構按要求向廣東青基會上報《希望小學中期報告》、《希望小學竣工報告》並辦理相關驗收和審計手續。 6、舉行落成剪綵儀式。建校時間一般為6—12個月(簽署《援建希望小學協議書》並且捐贈款到位至落成剪綵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