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幼兒園管理的法律方法有哪些局限性
《幼兒教育政策與法規》為"幼兒教師專業成長叢書"中的一本。《幼兒專教育政策與法規》的屬內容分為三篇:第一篇是"教育政策法規概述";第二篇是"重要教育政策解讀";第三篇是"重要教育法規解讀"。其中,第二篇和第三篇均按每一部政策(或法規)文件分章,所選各章突出與幼兒教育相關的教育政策和法規,或者突出教育政策和法規中與幼兒教育相關的內容。
Ⅱ 幼兒園教育終結性評價的作用與局限
通過在幼兒園兩周的見習,使我對教育評價有了新的認識,同時對教育評價的分支即學前教育評價和重要性更是受益匪淺。 據見習淺談我對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的認識: (一)形成性評價 形成性評價是通過診斷教育方案或者計劃、教育過程與活動中存在的問題,為正在進行的教育活動提供反饋信息,以提高實踐中正在進行的教育活動質量的評價。一般而言,形成性評價不以區分評價對象的優良程度為目的,不重視對被評價對象進行分等級鑒定。在幼兒園組織教學活動中,這種形成性評價在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這五大領域應用得十分廣泛。如健康、社會、科學里幼兒對事物錯誤認識;語言、藝術里發展的不全面等。在教學活動中老師可以及時對其矯正從而提高教育活動的質量,同時對教育者的教育過程也可以完善。我見習時就感受到了,一次老師在教孩子們認識蔬菜,有許多孩子雖然知道了許多蔬菜的名字,但是往往會張冠李戴。有的把辣椒說成了南瓜,把馬鈴薯說成白菜等等。其實這個就是他們對蔬菜的認知過程中沒有形成很好的認識。教師帶他們去了菜市場進行的摸一摸,看一看,及時的糾正,使他們對蔬菜認識提高了。形成性評價對幼兒教育領域是非常重要的,它在教育活動中進行,可以及時的得到關於學生學習進展方面的師生之間的相互反饋,為能夠指導方針更加明確,指出錯誤位置。 (二)終結性評價 終結性評價是教育活動發生後關於教育效果的判斷。一般的它與分等級鑒定、做出關於受教育和教育者個體的決策,做出資源分配的決策等相聯系。終結性評價更多地與鑒定功能、激勵功能等聯系在一起。在幼兒園中,終結性評價也應用十分的廣泛。學前教育評價中終結性評價大到對一個幼兒園進行階段性的等級性評價,小到對一個幼兒在某一段時期里的認知發展水平的評價。如在我見習的兩周里,我就見到了老師對幼兒的藝術(美術)進行了評價。那老師是安排了一個星期教幼兒對海底世界的認識和繪畫指導學習,一周後進行終結性的評價,把優秀的都在表揚欄中刊出來了。再如我們見習即將完成,我們也要幼兒園的指導老師做出一個評價,這個評價是一個階段性的評價即終結評價。又如幼兒園六一兒童節是兒童歡快的節日,教師對幼兒組織活動學習(唱歌、跳舞等),在六一節進行表演,往往家長作為觀眾者,無意識的就會談到某某跳的很好,某某不好等,其實我個人認為這也是對幼兒在這個時間段做出的終結評價。終結性評價在生活中無處不在,在教育評價中地位更是舉足輕重,學前教育評價也如此!但是過度的重視終結性評價也會導致負面的後果。亦如拿幼兒園分等級為例,最後等級定的高的幼兒園,可能積極的對待自己存在的一些問題,激勵功能,導向功能等。但是以分等級低的,會對自己存在的問題不聞不問,未起改進功能,在檢查時也是應付評價。所以它是雙面的,我們應該用合理的評價類型來評價,幼兒園教學中對幼兒的評價尤為重要,因為幼兒的心靈是潔白的一張紙,教育者不應該添加斑點。 總而言之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是根據各自的目的不同而形成的評價類型,它們在學前教育評價中的功能、實施時期、側重的重點也是各有特色;但是他們有個彼此的依賴就是相互聯系,在學前教育評價中是側重點都是對幼兒認知水平發展的評價。從見習了兩周中,讓我對形成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有了更好的認識和了解;我覺得在學前教育評價中根據幼兒已經發展的認知能力、情緒、情感發展水平初步的了解,要合理的應用兩種評價類型,提高幼兒的技能、情感能力和認知能力!
Ⅲ 幼兒課程活動形式的特徵教育價值和局限性
(1)幼兒的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需要,決定了幼兒園保育和教育二者合一的教育原則,因此也決定了幼兒園課程內容需要廣泛地包括日常生活活動。 (2)幼兒的年齡特徵和學習特點決定了幼兒園課程內容要與幼兒的生活相關聯,而日常生活活動包含了潛在的、豐富的教育內容,具有對多領域課程內容的滲透和綜合作用,因而是幼兒園課程設計和實施的重要背景和來源。 幼兒園課程的設計和實施應該既能適合的兒童發展,又能對兒童的認知具有挑戰性。 幼兒園課程的設計和實施應不僅只是去評價兒童的獨立行為水平,而且能夠發現兒童在各種幫助水平下的能力。 幼兒園課程的設計和實施應特別強調教師在互動中應起到的作用,特別強調鷹架教學。 幼兒園課程的設計和實施應能正確地組織情景,創造兒童的最近發展區,即課程應有足夠的彈性,要根據兒童的實際情況,能及時地變化課程內容和方法。 (1)幼兒園課程最為核心的方面是該課程所依據的教育哲學以及所反映的教育目的,這是幼兒園課程的價值取向也即教育理念之所在,幼兒園課程的其他成分都是在此基礎上產生和發展的。 (2)各種幼兒園課程之間的差異首先也主要反映在所依據的教育哲學和所確定的教育目標上的不同上,主要表現為「相對更對兒童自然發展和一般能力」,還是「相對更強調對教師教學的學業知識、技能」,以及強調的程度如何等方面。 (3)課程的理念一旦確定,課程的目標、內容、方法和評價等各種成分就有可能在課程理念的統合下形成一個協調的整體,並發揮其總體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