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一下公立醫院是不是也分了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
先簡單說下內審和外審的概念:
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需要,審計結果只對本單位負責,屬於企業內部控制建設的一環,對一般規模不大,或者內部建設尚不是很完善的企業,可能根據不設立這個部門。
外部審計包括政府審計和獨立審計(也就是注冊會計師審計),政府審計一般是由政府主管部門主導或委派相關機構進行,屬於行政監督,具有強制性;而獨立審計則是由企業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是一種可選擇的合作關系,審計的目的往往是向第三方對某個事項(如會計報表的編制)出具鑒證結果。
現在回答第一個問題:公立醫院分不分內審和外審。從上面定義就可以看出,外審是客觀存在的,不由企業或某個組織決定。而內審是由醫院(或上級主管機關)自行決定需要不需要設立的。
第二個公立醫院從其主體來說,肯定是屬於外審的對像,因為是公立的,所以政府為履行其監督肯定可以進行審計,但從政府審計資源和力量來看,並不是一定會被審計,通俗理解就是有權力查,但不一定來查。
至於注冊會計師審計,如果其財務報表或其他事項需要對外出具進行鑒證時,可以委託事務所進行審計鑒證。當然政府部門也可以委託會計師師事務所代為審計,履行其政府審計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