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寧波來的外地子女入學(小學)能不能到本地學校接受教育
可以是可以,這是名義上,不過去了學校就會有各種理由不招收了,專我姐姐家孩子是費了好大屬力氣也讀上,然後今年又讓辦這個辦那個,辦不了就不給上,兩個孩子的也不給上,純氣人,不過最後還還是給上了,有人投訴到區長那了。外地學校交錢就給上,不過教育出來的成績太差了
㈡ 寧波教育局規定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公辦學校入學,要求無違反計劃生育怎麼解決
趕緊回原戶口地繳納社會撫養費,也就是超生罰款。如果在寧波交也行,但城市的罰款標准肯定要比原戶口地的標准高。還是建議回原戶口地交,交完計生部門會給你開具罰款收據,拿著收據回來報名。
㈢ 外地孩子明年就要在寧波上小學,現在應該准備什麼
五證:1.轉學證明(沒上過學的孩子,可以在戶口所在地小學隨便開一個來);2.暫住證內(一年以上的暫住時間容,如不夠一年可以找暫住證辦理單位出一個證明,證明你已經暫住一年以上了);3.流動人口婚育證;4。戶口簿,5.勞務合同(如果是做生意的可以用營業執照代替),以上5證均需持原件及復印件。
㈣ 寧波外來務工人員子女要有什麼條件才可以就讀公立學校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戶籍所在地無監護條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市有暫住證且暫住1年以上、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或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取得工商執照)、其他證明材料齊全的,可以在暫住地區域內的公辦學校借讀接受義務教育,也可以到暫住地區域內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學校就讀。具體應向暫住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
㈤ 外地戶口要在寧波上小學需要父母雙方的暫住證可父親的暫住證以前中段過現在小孩上學可以上公立學校嗎
「三證」:①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②父母一方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③父母雙方暫住證(半年以上)。若到民辦學校讀書,則不需要「三證」材料。 快來不及了,快去教育局咨詢。
㈥ 外地戶口在寧波讀小學需要哪些證件
2015年鄞州區外來務工子女入學相關條件及入學程序如下:一、就學條件(一)2015年秋季入學新生就學條件:2015年秋季,外來務工人員子女需要在鄞州區入讀小學(初中)一年級,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1.與鄞州區域內用工單位簽訂的一年期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在現居住地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企業總部在寧波大市范圍內,其分支機構在鄞州區注冊的,需提供組織機構在冊證明(個人或者其工作單位到鄞州區行政服務中心工商部門窗口提出申請,由工商部門出具該機構是否在冊證明)。在我區專業從事農業種養業的需提供土地承包(流轉)合同。
2.由鄞州區社保部門出具並蓋章確認的,目前在鄞州區依法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或外來工社會保險證明;企業總部在寧波大市范圍內,分支機構在鄞州區的企業務工人員,需提供寧波市養老保險管理部門出具並蓋章確認的繳納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或外來工社會保險證明(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已連續按月繳納一年及以上,且延續到查驗日仍然在參保,補繳無效);
3.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父母雙方(或其法定監護人)在鄞州區現居住地已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一年及以上,並有暫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兩證地址相符。區外市內務工人員可免查《浙江省臨時居住證》;
4.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簽發的,經鄞州區流動人口計生協管員查驗蓋章的有效「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戶籍地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鄞州區計生部門一個月內出具的《浙江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二)2013年和
2014年秋季入學,2015年秋季仍需在我區繼續就學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條件: 1.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2013年和2014年秋季入學的學生,其父母一方在鄞州區仍然連續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或外來工社會保險(到查驗日仍然在保)。二、入學程序: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符合入學條件的,須在規定時間內(一般在
2015年4月30日前,具體時間由各鎮鄉(街道)教輔室確定),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持以上四項相關證明材料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向暫住地所在鎮鄉(街道)教輔室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聯合驗證核實後,對符合入學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由教輔室根據本地教育資源分布情況進行統籌安排,並負責開具入學通知書。
㈦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寧波就讀小學需要什麼證件
根據《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四部門關於來浙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本市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意見的通知》(浙府辦發〔2013〕73號)要求,2015年,來浙人員適齡隨遷子女需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的,本人須持有有效期內《寧波市臨時居住證》,父母一方須持有有效期內《寧波市居住證》;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內《寧波市臨時居住證》(從首次發證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滿3年,且連續2年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從首次登記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靈活就業登記到期前30天,持證人員可提前到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續登記手續。
2015年,各區縣教育部門辦理隨遷子女入學手續截止日為:2015年7月30日。
2016年,隨遷子女需在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父母一方須持有有效期內《寧波市居住證》;或者父母一方須持有連續3年有效的《寧波市臨時居住證》,且連續3年在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靈活就業登記。同時,所有新生辦理入學手續時間截止為6月30日。
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可以結合本區縣實際,依據來浙人員持有《寧波市居住證》積分分值、持有靈活就業登記證明的先後順序等因素,統籌安排來浙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入學。小學階段以進入公辦學校為主,部分地區公辦教育資源緊缺的,可統籌安排進入政府委託的民辦小學就讀。初中階段統一安排至全日制初中就讀,入學後學校應告知學生及家長完成義務教育後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相關規定和政策。
㈧ 外地戶口在寧波買房子不遷戶口 小孩可以讀公辦小學嗎 謝謝
可以的,
㈨ 我們戶口不在寧波市,小學是在私立學校讀的中學可不可以在公立學校讀
寧波市鄞州區義務段學校招生工作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段學校招生入學行為,全面促進義務教育公平、均衡、優質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省、市有關義務教育段中小學招生的文件精神,現就做好本區義務段學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1.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分級辦學、屬地管理原則。義務教育段招生由區教育局統一出台政策,鎮鄉(街道)教輔室統籌協調安排,各學校負責具體實施。
2.堅持初中、小學「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原則和「住、戶一致」優先原則。學齡兒童戶口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者優先安排入學。
二、關於公辦小學招生工作
1.招生對象:凡年滿6周歲(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持有本鎮鄉(街道)戶口(其中戶籍證明有效期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適齡兒童。
2.報名時間:2014年4月20日前,具體時間由各鎮鄉(街道)教輔室確定。
3.報名辦法:報名時須隨帶戶口簿、房產證、學前教育登記卡等有關證件,到戶籍所在地教輔室報名(或教輔室指定的學校報名)。
三、關於公辦初中招生工作
1.招生對象:戶籍(戶籍證明有效期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在本學區的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2.招生時間:2014年6月底或7月初,具體時間由各鎮鄉(街道)教輔室確定。
3.招生辦法:按照就近入學原則。各小學應根據教輔室的安排,統一把具備條件的小學畢業生送到劃定的初中報到,其義務教育電子卡等檔案資料由教輔室審核後統一轉送到劃定初中。各小學不得自行將小學畢業生有關檔案資料交給家長或其他個人。
原在外學區小學借讀現要求回本學區就讀初中,或戶籍中途變更至本學區的小學畢業生,可直接到戶籍所在地教輔室報名,學生學籍檔案資料按規定程序流轉。
在我區借讀的非鄞州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如要回戶籍所在地初中讀書,需填寫《2014年鄞州區小學畢業借讀生要求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初中申請表》(詳見附表),並將申請表及戶口簿復印件留在畢業小學以備教育局審核。
戶籍在中河街道的小學畢業生,居住地(憑戶口薄和房產證)在嵩江路以北的到宋詔橋中學報名,居住地(憑戶口薄和房產證)在嵩江路以南的到鄞州實驗中學報名。單有房產證的中河街道小學畢業生由中河街道教輔室統一調配。
四、關於公辦初中、小學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
1.認真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免試入學。
2.分批有序招生。根據《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具有本省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按規定,要在本年度就讀本學區初中、小學的學生,其戶口應該在上一年的12月31日之前遷入相應學校所轄學區。各學校須按下列順序招生:
(1)適齡兒童的戶籍在本學區且與父母戶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應出具相關證件)。
(2)適齡兒童戶口自出生日起掛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戶口和住房均在本學區內的。
(3)在本學區有戶籍無房產但在本學區長期居住的適齡兒童。
(4)在本學區有房產無戶籍但在本學區長期居住的適齡兒童。
以上⑴、⑵兩類適齡兒童由教輔室統一安排到學區學校就讀;⑶、⑷類適齡兒童由戶籍所在地或房產所在地教輔室統一調配,安排學校入讀。
3.集體戶口適齡兒童,向戶籍所在地教輔室報名,由戶籍所在地教輔室根據當地教育資源狀況進行統籌安排。
4.拆遷過渡家庭兒童入學,憑拆遷過渡協議,向過渡地所在教輔室報名,過渡期間由過渡地所在鎮鄉(街道)教輔室按照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入學。
5.在本區的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華僑歸僑子女、外籍華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員隨帶子女(含港、澳、台籍學生)、我區引進人才子女、烈軍屬子女、安置軍人子女等學齡兒童,由各教輔室依據相關政策統一安排。
6.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由其在本區的委託監護人戶口所在地教輔室安排就近入學:父母在我國駐外機構工作或因公派往並長期在國外工作,父母雙方均在野外地質勘察部門工作或在國外留學,戶籍所在地確實無人照顧,需寄養在本區親屬家庭的學生。
7.首南戶籍且實際居住在首南的小學畢業生均到首南中學報名;戶籍及居住地在高教園區內的高校教職工子女要求就讀初中的均到首南中學報名;實際居住在鄞州區人才公寓的小學畢業生,其父母屬於鄞州區人才引進的,憑區人事局證明到首南中學報名。
五、公辦初中、小學招生要求
1.全面推行「陽光招生」,初中、小學招生應堅持公開、公正的原則,各教輔室、學校應以學校網站和校門口張貼招生簡章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告,公告內容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名辦法及所需證件。各小學應及時召開畢業班學生家長會,向家長解讀初中招生政策和招生時間等有關規定。
2.科學確定招生學區。各教輔室應在對轄區適齡兒童進行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根據生源情況和學校分布、招生計劃,科學確定各校招生范圍(學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的教育服務區學校,確保轄區內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
3.嚴肅執行上級有關規定。規范義務教育中小學收費行為,嚴禁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嚴格執行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實施小學零起點教學,小學招生不得進行認字、寫字、認讀漢語拼音、計算等測試。
4.嚴肅執行招生計劃。各校要嚴格執行事業規劃,不得擅自擴班,不得擅自突破班額(初中新入學年級班額原則上應控制在45人以內,小學每班控制在40人以內)。
5.嚴格控制擇校,堅持公辦不擇校,擇校到民辦原則。2014年中心城區公辦中小學招生實行「零擇校」政策,其它公辦中小學擇校率控制在5%以內。初中期間擅自擇校、人卡分離的學生,初中畢業後將取消定向保送資格。
6.規范入學,均衡編班。嚴格按照《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減負」意見要求,規范辦學行為,堅持均衡編班,嚴禁舉辦各種類型的快慢班、尖子班、實驗班等特殊班級。
7.嚴格學籍管理。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新生辦理入學手續後,學校要為其建立學籍,通過電子學籍系統申請學籍號,做好全國聯網工作,學籍號在全國范圍內具有唯一性,終身不變。學校不得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生學籍,不得重復建立學籍。學籍管理實行「籍隨人走」。除普通學校接收特殊學校學生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外,學校不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殘疾程度較重、無法進入學校學習的特教學生,由承擔送教上門的學校建立學籍。
學生學籍所在學校和實際就讀學校應一致,各中小學不得接受學籍不在本校的學生就讀。學籍在本校的學生未按時報到注冊,學校應主動聯系學生家長,了解情況,按有關要求妥善處理。自2014年起,未取得初中電子學籍的學生必須回到原電子學籍所在地報考高中。各校要主動做好符合相關條件的非本地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回原籍地中小學就讀所需的材料和電子學籍的遷移工作。
六、關於民辦學校招生
各民辦學校招生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制訂招生方案,規范招生程序和辦法,其中,招生辦法、招生廣告、招生簡章須向區教育局申報備案,經審核後方可向社會公布。招生對象應以本區為主、區外為輔,不得招收無學籍學生,不得以文化課書面測試方式擇優錄取新生。當學生自薦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應採取面談等方式招收新生。面談程序要規范。招生工作結束後,學校要將招生名單上報區教育局,並及時與區外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名單,招生學校應及時轉入學生電子學籍檔案。
七、關於特殊兒童招生
各鎮鄉(街道)教輔室要關心重視殘疾兒童的入學,各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並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或幫助他們聯繫到省、市特殊教育學校就讀。根據《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盲人學校的設置由省人民政府統籌安排;聾人學校(班)的設置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培智學校(班)的設置由縣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區特教中心學校應及時接收智力殘疾的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登記入學。
八、關於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入學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招生入學工作,各教輔室及全區公民辦學校必須嚴格按照鄞州區政府《關於規范有序做好2014年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工作的意見》(鄞政發〔2014〕19號)文件要求執行。
九、關於招生紀律
各鎮鄉(街道)教輔室和學校要進一步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嚴格執行上級部門有關招生的紀律要求,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堅決糾正招生中不正之風和違紀行為。對違規招生,違規編快慢班,違反有關教育收費規定的,區教育局將進行嚴肅查處,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㈩ 外來務工的孩子在浙江寧波上小學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寧波市教來育局公布自的《寧波市2015年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規定,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條件是:
(1)持有流出地政府開具的證明原件,證明戶籍所在地無監護條件;
(2)父母雙方在本區域有相對固定住所,持有《居住證》(或《暫住證》)和暫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兩證地址相符;
(3)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區域有合法穩定職業;
(4)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區域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
(5)父母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持有當年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及所在區計生部門出具的本區域進城務工人員計劃生育狀況證明。根據「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義務段教育是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直接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