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山東濟寧北湖2018年民辦教師補助款什麼時候發拖了8個月沒發了
符合補助條件原民辦教師代課教師事教育教工作5至8(含5)每每月發放困難補助60元;事教回育教工作8至12(含8)每每月答發放困難補助90元;事教育教工作12(含12)每每月發放困難補助120元今視經濟發展物價變情況適調整補助標准各縣市區結合實際低於省定標准基礎制定本標准代課教師補助象確定: ()本申請 (二)鄉級初審 (三)縣級審核 (四)市州核准
⑵ 山東濟寧代課教師補償文件
昨日,記者從山東省濟寧市政府辦公室獲悉,根據省教育廳等4部門《印發關於向農村原民辦回代課教師發放答教齡補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結合本市實際,濟寧市制定出台了關於向農村原民辦代課教師發放教齡補助的實施方案。
方案指出,凡現為濟寧市戶口,濟寧市全面解決民辦教師問題(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以前曾在農村公辦中小學(含農村公辦幼兒園)教師崗位上連續工作1年以上(含1年),離開教師崗位再沒有被國家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錄用,且已經年滿60歲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將按照教齡每滿1年每月發放20元的標准進行補助,而剩餘不滿1年的教齡按1年計算。其中,納入計劃內退養的民辦教師、本方案實施前已經死亡的原民辦代課教師、因違反國家政策法規或者刑事犯罪被辭退和開除的原民辦代課教師不再享受該政策。另外,向原民辦代課教師發放教齡補助,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2014年1月1日以後年滿60歲的,從次月起享受教齡補助;已超過60歲的,從2014年1月1日起發放,其超過的年限不再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