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你的學習態度了,當然私立學校的話也會比較重視教學質量,畢竟口碑很重要。公立學校的優勢的話就是有資歷的老師比較多,收費低。只要擺正自己的心態,在哪裡學都可以學到東西的。
2. 初中上公辦學校好還是上私立學校好
初中上公辦學校好。公立學校更多的受政府關注,可以得到政府更多的政策優惠和師資力量支持,教育設施較為完善。在師資方面,公辦學校的師資力量一般比私立學校雄厚,名師眾多,而且教師流動性相對較小。
在歷史積淀方面,公立學校的創辦時間相對來說較長,具有優良的歷史傳統,也積累了不少經歷得起考驗的教學經驗,而且普遍口碑比較好。
(2)初中適合上私立學校嗎擴展閱讀
上公立學校的注意事項:
在本地就讀公立中學可以直接就近上學,是當地戶口就可以。
在外地入讀公立學校,具體要看當地學校要求,看當地學校要求。公立中學都有對口的招生片區,具體詳細可以咨詢當地教育局。
一般需要家長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家長從業證明、暫住證原件和復印件、子女原學籍證明材料(小學、初中新生入學需要有原戶籍地鄉鎮的外出就學證明,轉學需要有原學校的轉學聯系表或轉學證明)。
流動人口子女入學,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帶上相關材料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根據其實際暫住及當地教育資源的分布情況,指定學校接收就近入學。然後到指定的就讀學校領取並填寫相關轉學表冊,由接收學校蓋章,再由原就讀學校及區縣教委蓋章,完成轉學手續。
3. 初中生可以從公立學校轉到私立學校嗎要需要哪些步驟
初中生可以從公立學校轉到私立學校。
初中轉學手續如下:
1、學生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
2、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
3、監護人持轉學聯系單和相關材料到本區教育局聯系;
4、區教育局核准後安排接收學校,接收學校在轉學聯系單上加蓋學校公章;
5、監護人持蓋有接收學校公章的轉學聯系單,到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證明,辦理轉學手續。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有轉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學校在新學期開學一周內,將本校學生流動情況錄入《學籍管理系統》。 新學校的接收證明,原學校的轉學證明,區教體局簽字蓋章證明。
辦理轉學(借讀)手續規定:
(1)初中學生在畢業學年下學期,高中學生在畢業學年下學期,高中學生在畢業學年內、不辦理轉學手續;在一個區范圍內,不辦理初中轉學手續;在市區或一個縣(市)范圍內,不辦理高中轉學手續。
(2)市區戶口,無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讀,學籍由外地轉回鄭州者,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手續。
(3)因特殊情況,在外地借讀,要求轉回學習者,必須帶家長工作單位出具的借讀原因證明、轉學證、學籍檔案、戶口薄,經審查符合轉學條件的,分到缺額學校。
(4)因父母調鄭工作,要求轉鄭學習者,必須帶轉學證、學籍檔案、戶口薄(或家長調令、家長單位出具的住所證明),經審查符合轉學條件的,分到缺額學校。
(5)非本市學生,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讀:父母雙方出國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雙方從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動性較大的工作者;父母雙方系支援邊疆建設者。學生應持有關證件到市教育局辦理借讀手續。
4. 孩子上初中是上私立學校好,還是公立學校好
這個真不能一概而論,不過就我們這個縣城來說,小學初中高中的私立學校都干不過公立。而版且一些私立成績權有水分,平常可能覺得成績不錯,到統一考試,換改試卷,也許就會有落差。也許大城市私立很厲害,我們這私立還是不行。
5. 孩子上初中是選擇私立好還是公立學校好各有什麼利弊
教學質量水平高低與負責豈能混為一談
6. 初中上私立的學校好還是上公立的學校好
初中上私立的學校好。在私立學校,每個班級的學生人數更少,每人可以享有更多的資源,可以更加專注在課程上。也沒有公立學校那樣選幹部的「官僚化」。同樣在私立學校,家長的參與度更高,也使得學生表現更為出色。這樣小班環境下,學生也不容易「搗糨糊」,不太會掉隊。
因為考核標準的不同,私立學校的教師都非常具有熱情,相比於分數,激勵孩子更多的是興趣。師生關系也比較好。
(6)初中適合上私立學校嗎擴展閱讀
選擇私立的學校的注意事項:
要選擇有資質的學校。查看學校是不是有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辦學許可證》,工商部門登記的教育咨詢公司以及沒有任何資質的辦學機構請謹慎選擇。
要選擇師資力量較強的學校。對於培訓學校,學生和家長選擇學校時,可以查看教師的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必要時還可以了解學校與教師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
7. 小學上私立,初中可以上公立嗎
只要那所私立小學有經過當地政府和教育部門批准而設立的,有為就讀的學生建立學籍檔案(紙質學籍檔案和電子學籍),那麼上私立小學的學生,升初中時可以進入公辦學校就讀,也可以到私立的初中學校就讀。
(7)初中適合上私立學校嗎擴展閱讀:
義務教育會影響一代人對國家的認同,不管什麼性質的學校,只要在中國的土地上,就必須提供教育法中規定的基本國民教育,這是對義務教育最重要的限制。
草案中新增的「不得設立實施義務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的規定,受到與會委員們的高度關注和認同。
這一要求與義務教育法是吻合的。義務教育法第2條規定「義務教育是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如果設立營利性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收取學費或雜費,就違背了義務教育法的規定。
另一方面,國家出資舉辦義務教育,如果營利性義務教育民辦學校通過辦學獲得營利的同時,還在享受國家財政資金支持,也不符合社會公平的原則。
過去在義務教育階段取得合理回報的民辦學校,如何在法律實施後向非營利民辦學校穩步過渡的問題。周天鴻注意到,如今有些民辦學校覆蓋從學前到高中的各個學段,義務教育營利性民辦學校被叫停。
這些民辦學校就面臨拆分辦學的情況,涉及到財產分割、債務剝離、管理人員和教師的重新配置。「其中有些民辦學校已經創出品牌,希望有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強化指導,引導這部分學校健康發展」。
分類管理後,不同類型民辦學校的用地政策、收費標准等也受到委員們的普遍關注。在用地政策方面,吳曉靈委員建議,將「新建、擴建營利性民辦學校,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供給土地」中的「國家規定」明確為招標、掛牌兩種市場化方式。
進而規避拍賣供應方式可能帶來的對資本過度操控。周天鴻則建議,進一步明確民辦學校收取費用的項目標准和辦法,不僅收費要按項目和標准向社會公示,辦學成本也要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