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教師證是小學語文,可以去公辦學校當代課教師嗎,以後慢慢考招教
有教師資格證如果想要當代課老師的話,要看有沒有學校發布招聘公告。一般可以在學內校的官網上,以及容一些教師招聘信息發布平台上獲取相關的招聘信息。
一般情況下也是需要進行考試的(筆試或面試),面試通過以後上崗。
Ⅱ 公辦學校的外聘老師與代課老師有什麼區別
應該是代課老師隨時可以辭退,外聘要根據合同行事
有益請採納,祝您愉快!
Ⅲ 臨聘教師與代課教師有什麼區別
臨聘教師與代課教師是一樣的,沒有區別。這兩種性質的教師都是國家公辦學校為彌補教師的短缺對外公開招聘,不享受在編教師的工資待遇、沒有事業編制的臨時臨時教師崗位。
沒有編制的學校老師通常屬於僱傭的臨時人員,不能晉升,不能調動,即屬於某個學校被暫時雇傭人員 (俗稱代課老師)。通常也沒有職稱,沒有職稱工資(非在編有職稱也常無法聘任)。退休後,按照當初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合同辦理。
在私立學校,由於學校必須幫助其工作人員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社會保險,所以退休後一般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公立學校招聘人員時,由於經濟困難等原因,一般不幫助其繳交社保或只繳交部分如工傷保險。
(3)公立學校代課老師好嗎擴展閱讀
學校,由於教師休產假或其他原因,出現臨時性教師短缺,又無法通過教師招聘的方式統一調配,就只好僱傭代課教師。
而非在編教師和合同制教師都是通過教育局組織的統一教師招聘考試錄用的,與教育局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由財政支付。
代課教師則是由學校組織招聘的,工資由學校發放。一般情況下,代課教師的工資要遠低於非在編教師和合同制教師,而且代課教師一般不繳納五險一金。代課教師和臨聘教師會隨著學校需求變化而增加或減少,當教師超過需求時,會面臨被解聘的危險,很不穩定。
Ⅳ 教育部公辦學校允許招收代課教師嗎由規定嗎
不允許的。抄
國家有明確政策,不允許使襲用代課教師。已有的代課教師隨著教師的補充,隨著義務教育制度的逐步完善,要逐步清退。對代課教師不能用民辦教師的政策,民辦教師是建國之初國家一種認可的制度,跟公辦教師並列,是國家認可的用人制度。
在國家經濟條件還達不到的時候,有一個很長的過渡時期,採用特殊的用人方式。等到社會經濟發展以後,有條件解決民辦教師的問題,國務院下決心解決這個問題。
(4)公立學校代課老師好嗎擴展閱讀:
代課教師對「清退」要求規定:
1、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2、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後,勞動合同終止。
3、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按滿6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Ⅳ 國家公辦學校的代課教師有保險待遇嗎
如果連續聘用,應該會給你買保險的。祝你好運!
Ⅵ 為什麼有編制的公立學校,要僱傭非編制的代課教師
因為這樣的代課老師收費很低,也很便宜,沒有編制的老師也會非常的負責任,畢竟自己不是正式員工,所以對孩子們會很負責任。
Ⅶ 已經在公立學校教了二十多年的代課老師,今年被要求簽勞務派遣合同,該不該簽
有編制的老師也好,合同工也好,你與學校都應該屬於勞動關系,簽什麼勞務派遣合同。
除非你是由上級某一個單位被派遣去學校的,去和上級單位簽,學校用工,但不管理。
Ⅷ 我是一名在公立學校代課10年的代課老師,沒有教師資格證,初中畢業,現在還在代課,請問能轉正嗎
公立學校代課10年的代課老師,沒有教師資格證,初中畢業,現在還在代課,按目前的制度不能轉正。公立學校的教師是事業單位編制,國家規定凡是進入事業單位有編制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公開考試,成績優秀可以被聘為公立學校的正式教師。
Ⅸ 當老師是去公立學校好,還是去私立的好
我覺得對於不同的學校各有優勢吧,從本質上來說公立的學校有編制,在一些工資福利的保障上還是比私立學校強很多的。而在評職稱等一些問題上也有保障,退休以後的生活也可以無憂無慮。但是作為私立學校,雖然工資很高,教師待遇也很好但是競爭非常激烈,因為上課的時間有時候會很多,課程也會很滿,所以在私立學校還是很累的。
因此如果你的水平夠高想去鍛煉自己一下私立學校還是一個很好的選擇,而如果你想慢慢來的話在公立學校多一些積淀也不錯,但是無論怎麼樣都要對學生負責,好好地教書育人培育祖國未來的棟梁。
Ⅹ 公立學校代課老師每年都簽10 個月合同合理嗎
一一給你答復:
1、學校可以選擇簽10個月的合同,但對於那些已經連續簽訂了2次合同以上的老師或者已經連續在學校工作忙10年的老師,老師們可以要求與學校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學校不得拒絕,更不能簽有期限的合同或者是10個月期限的合同。
2、合同必須給老師一份,否則違法,你們可以去勞動局以及教育局投訴。
3、試用期對於每一老師而言,只能有一次,而非年年九月份都為試用期,更不能不給老師購買社保,對於學校不買社保的,你們可以去社保局投訴要求補繳。
4、在老師放假期間,社保和工資也必須繳納和發放,而不能不給。
5、有需要可以再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