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公立私立 > 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

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21-01-01 04:20:54

A. 怎樣理解葯品集中采購工作的含義

一是統一領導。省政府統一領導全省葯品集中采購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葯品集專中采購屬的監督管理。 二是統一規則。統一全省葯品集中采購目錄、采購方式、采購規則、作價政策,做好葯品集中采購與基本葯物制度之間的銜接,穩步推進基本葯物和其他葯品的集中采購工作。 三是統一平台。省人民政府負責建立全省統一的非營利性葯品集中采購平台,全省葯品集中采購交易活動,必須通過采購平台進行。統一采購平台的技術標准和操作規范,保障全省網上葯品集中采購工作的規范性、安全性、穩定性和有效性。 四是統一市場。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嚴格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實現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企業平等參與、公平競爭。

B. 醫葯集中采購平台,什麼意思

現在以重慶市醫葯集中采購平台為例:

重慶葯品交易所是重慶市委、市政府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推動解決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而重點打造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它是面向全國開展醫葯綜合交易的千億級要素市場。

於2010年3月經重慶市政府批准成立,從事葯品、醫療器械及其他相關醫用產品綜合性電子交易,致力打造國內最優良的葯品流通環境和市場秩序。

葯品交易所堅持公平公開、陽光交易理念,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有機結合,堅持醫葯電子商務方向,堅持第三方平台發展定位。

旨在積極探索建立醫葯流通新機制,降低葯品交易成本,推動建立科學合理的葯品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葯品價格理性回歸,切實減輕群眾醫葯費用負擔,為醫葯流通體制改革積累經驗。

(2)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擴展閱讀:

要體現在財政預算的安排上:

財政部門對相同的采購項目應盡量集中在一個月里進行統籌安排,避免多次重復安排相同項目的采購而產生降低工作效率、喪失采購效益等弊端。任何政府采購項目,最終都要由財政部門負責付款結賬。

財政部門何時能安排采購預算資金就成了決定采購工作何時才能得以開始和實施的重要前提,因為,一旦財政部門安排了采購資金,相應的采購人就會隨時去實施采購,因此,要充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有效地擴大政府采購的規模,對采購人的采購項目。

財政部門就必須要從源頭上給予「通盤的、宏觀上的」考慮,具體來說,要將各個預算單位想要采購的相同或功能相近的項目,或是可以連環配套采購的項目,要盡量統一調度或籌集資金進行一次性的安排,否則,每個月都安排幾個相同項目的采購。

不但浪費了時間、精力,還無法得到規模采購的效益。如在實際工作中,就有一些地方的財政部門,由於不會科學地調度和合理地安排財政預算資金,從而造成每個月都安排幾個預算單位去采購幾台微機或其他辦公耗材等。

C. 政府為什麼要在公立醫療機構強制推行葯品集中采購

你好,我是抄一名醫葯采購。
政府推行葯品集中采購是為了方便葯品管理,目前的一些成熟醫葯企業都是財務采購兩集中,這也是以後企業的發展趨勢,對基葯和配送全都有一個良好的管理。

目前只有這么多,希望我的回答讓你滿意,謝謝

D. 中國葯品集中招標采購的政策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2015年02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內導意見容》。《意見》指出,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工作的組織領導,2015年全面啟動新一輪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工作。以此來看,應該就是2015年吧。

E. 葯品集中采購新政新在哪

http://www.moh.gov.cn/yaozs/s3573/201506/.shtml
或者網路搜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落實完善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國衛葯回政答發〔2015〕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5-06-19發布的

F. 醫療機構葯品集中采購工作規范的簡介

為進一步規范葯品集中采購工作,明確葯品集中采購當事人的行為規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共計十二章八十四條。

G. 「醫療機構葯品采購」是集中采購還是統一采購

醫療機構葯品采購 就是醫院等醫療機構采購葯品

醫療機構分公立和私立
私立的想怎版么采購權就怎麼采購
公立的一般都是集中采購,由政府主導,成立葯品集中采購辦公室,統一管理。

集中管理和統一管理的概念,我看來是差不多的吧。
一句話,現在公立醫療機構采購葯品,必須得通過當地葯品招標辦,而這個葯品招標辦,是由當地政府機構主導成立的。

至於日常管理,比如說結算方面的話,按省份來分的吧。有些省份管理執行很好,比如說廣東等。有些執行很不好。但官方說法都是要統一管理的。

H. 醫療機構葯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規范的第二章

葯品集中招標采購當事人
第七條醫療機構葯品集中招標采購當事人是指在醫療機構葯品集中招標采購活動中享有權利並承擔義務的各類主體,包括招標人、投標人和葯品招標代理機構。
第八條招標人是指參加葯品集中招標采購活動的醫療機構。
第九條招標人可以參加衛生行政部門按行政區組織的集中招標采購活動,也可以自主選擇跨部門、跨行政區的集中招標采購活動。
第十條所有集中招標采購活動都應在招標人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成立集中招標采購領導機構,負責集中招標采購活動的組織管理和業務決策。
第十一條招標人參加集中招標采購活動,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聯合組建經辦機構或者共同委託葯品招標代理機構進行集中招標采購活動;
(二)向經辦機構提供真實的葯品采購歷史資料;
(三)根據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醫療機構集中招標采購葯品目錄,編制本單位采購計劃;
(四)確定招標文件、評標標准和方法,決定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原則、方法和工作程序;
(五)確認中標品種,直接或者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與中標人簽訂葯品購銷合同;
(六)依據葯品購銷合同驗收葯品,結算貨款,保證購銷合同在本單位的履行;
(七)衛生行政部門明確的其他職責。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在葯品集中招標采購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參加應當參加的葯品集中招標采購活動;對應當公開招標采購的品種不進行公開招標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集中招標采購活動;
(二)向他人泄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其他與招標、評標、定標有關的情況;
(三)提供虛假的葯品采購歷史資料;
(四)發布中標通知書後擅自改變中標結果;
(五)不按照規定要求同中標人簽訂葯品購銷合同;
(六)不按購銷合同采購中標葯品,擅自采購非中標葯品替代中標葯品,不按時結算貨款或者其他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
(七)葯品購銷合同簽訂後,再同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八)不執行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中標葯品臨時零售價及有關集中招標采購的價格和收費規定;
(九)不按照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報送集中招標采購履約情況報表;
(十)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三條葯品集中招標采購以市(地)為最小組織單位。縣級人民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參加省或市(地)組織的集中招標采購活動。省或市(地)組織的集中招標采購活動應充分考慮縣級醫療機構的用葯特點。
第十四條招標人原則上應聯合進行葯品集中招標采購。要求自主進行招標采購的單一招標人,市(地)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應對其編制招標文件、組織評標的能力進行資格認定。沒有通過資格認定的,不得自主進行招標采購。
第十五條投標人是指向招標人提供葯品的葯品生產企業和葯品批發企業。
第十六條投標人參加葯品集中招標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取得《葯品生產許可證》或者《葯品經營許可證》;
(二)商業信譽良好;
(三)具有履行合同必須具備的葯品供應保障能力;
(四)參加集中招標采購活動前兩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嚴重違法記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招標人可以根據葯品采購活動的特殊要求,規定投標人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第十七條投標人在葯品集中招標采購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提供處方回扣或其他商業賄賂,進行非法促銷活動;
(二)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投標報價,擾亂市場秩序;
(三)相互串通投標報價,排斥其他投標人的公平競爭,損害招標人或者其他投標人的合法利益;
(四)以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者評標專家行賄的手段牟取中標;
(五)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
(六)在開標後投標有效期內撤銷其投標,中標人在規定期限內不簽訂葯品購銷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
(七)對葯品集中招標采購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惡意投標行為或者其他行為;
(八)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八條投標人所提供的必須是其合法生產或代理的葯品,並能夠按照葯品購銷合同規定的品牌、產地、質量、價格、效期及時供貨。
第十九條葯品生產企業作為投標人,其中標品種可以由生產企業直接配送,也可以委託葯品批發企業或者其他物流企業代理配送。
第二十條經辦機構是指招標人聯合組建的集中招標采購辦事機構,或招標人共同委託的葯品招標代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葯品招標代理機構是指經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認定、取得中介代理機構資格證書的社會中介組織,在招標人委託的范圍內辦理集中招標采購事宜。葯品招標代理機構履行以下職責:
(一)編制招標文件、評標標准和方法草案,提請招標人審定;
(二)編制葯品需求一覽表,明確招標人已列入采購計劃的葯品采購數量並提請招標人確認;
(三)提請招標人確認采購方式、評標標准和方法;
(四)發布招標公告,發售招標文件,以書面方式答復投標人提出的澄清要求;
(五)對投標人提交的各種證明文件進行審核,保證文件齊全;
(六)組織開標、評標,向招標人如實報告評標委員會決定的中標候選品種;
(七)發布中標通知書,組織招標人或者依據招標人的委託同中標企業簽訂葯品購銷合同;
(八)向衛生行政部門報送書面評標報告,將中標價報價格主管部門備案,向投標人公開集中招標采購評標、定標結果;
(九)編制醫療機構集中招標采購中標葯品采購手冊;
(十)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職責和招標人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葯品招標代理機構不得直接從事葯品生產經營活動,不得與行政機關存在隸屬關系或其他經濟利益關系,不得以向采購人行賄的方式牟取招標代理權和其他非法利益,不得接受與其有產權關系的投標人的投標。
第二十三條經辦機構應嚴格執行價格主管部門發布的葯品集中招標采購收費管理規定,不得突破規定的項目和標准擅自向投標人收取費用。
第二十四條招標代理機構按照價格主管部門規定標准收取的招標中介服務費,投標人應在與招標人簽訂葯品購銷合同時繳納。招標中介服務費以合同采購數量為准計算。

I. 什麼是葯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

葯品集中招標采購試點工作從1999年實施以來,作為降低過高葯價和糾正不正之風的政策手段,得到衛生部、監察部等部門的支持,並加以推廣。然而,中國醫葯企業管理協會、中國醫葯商業協會等13家協會負責人,不久前致函國家有關部門,歷數葯品集中招標采購的弊端,要求終止葯品集中招標采購工作。葯品集中招標采購政策何去何從,成為人們關注的話題。對此,本版刊出此文予以解讀。

政策目標與手段不匹配,是葯品集中招標采購陷入困境的原因
國家醫葯衛生管理部門制定葯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的初衷,一是希望通過該制度,以競價方式解決「葯品價格過高」問題;二是希望通過公開的招標程序,實現醫院葯品采購過程的「陽光化」,糾正葯品采購中的不正之風。
然而,葯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由於難以平衡葯品生產企業與醫療機構之間的利益,從實施開始就爭議不斷。葯品生產企業抱怨葯品招標次數太多,機構太多,企業不得不各地奔波參加投標,加重了企業負擔,甚至出現了葯品生產企業中標後醫院進貨量反而下降的「死標」情況。醫療機構在經過短暫的猶豫後,開始利用集中招標中的有利地位,擠壓葯品生產和流通企業的利潤空間,從而威脅到葯品生產行業的發展,使葯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處於進退兩難境地。13家醫葯企業行業協會上書事件就是這一矛盾的集中反映。
專家估計,我國葯品價格構成中,生產領域僅佔30%,批發領域佔40%,零售領域佔30%。葯品集中招標采購減少了流通環節,對降低葯品價格有一定積極作用。但是葯品價格過高的原因不僅僅是流通環節多少的問題,更重要的是醫葯體制問題。
首先,醫療機構葯品銷售環節缺乏競爭,導致葯品價格居高不下。目前,醫療機構是我國葯品銷售的主要渠道,佔80%的份額。大部分葯品由醫生處方消費,而在醫生處方不透明的情況下,患者沒有任何選擇權,只能接受醫療機構的高價。
其次,「以葯補醫」的補償機制使醫療機構獲得葯品較高價差的行為「合法化」。由於政府撥款有限,加上我國醫療服務定價普遍偏低,我國政府允許醫療機構採取銷售葯品獲取差價收入的「以葯養醫」政策,使葯品銷售與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之間就產生了直接的經濟利益關系,葯品價格越高越好。
再次,葯品消費環節缺乏費用制約機制,使得虛高的葯品價格得以實現。隨著我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深入,個人承擔部分有所增加,但由於個人缺乏判斷葯品價格是否合理的必要知識和手段,而保險公司等專業機構目前尚未介入醫療保險葯品價格的審核過程,在最終消費環節也難以對過高葯品價格產生有效約束。
最後,由於缺乏基層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建設,造成醫療機構尤其是城市大型綜合性醫療機構門診負荷過大,從而形成其葯品銷售的壟斷。而由全科醫生為社區患者提供常見病、慢性病的診療、預防保健及轉診服務,是打破大型醫療機構壟斷的關鍵之一。
目前的葯品集中招標只能對批發到醫療機構之間的40%葯品價格部分產生一定影響,而無法影響從醫療機構到患者之間葯品價格的30%部分。由於葯品集中招標沒有改變醫療機構在葯品零售中的壟斷地位(相反更加強化),沒有改變「以葯養醫」的補償機制,沒有引入新的醫療費用約束機制和建立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因此,已經降低的葯品價格部分也很難反映到葯品銷售的最終環節上。這不僅使集中招標采購降低葯品價格的效果大打折扣,同時,葯品集中招標采購中存在的大量違規、違法現象也使這一政策正日益走向它的反面。
取消葯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只會使改革退回到起點,進一步完善這一制度,加快醫療機構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方是上策
在我國傳統的醫葯衛生制度背景下,葯品生產企業與醫療機構之間已經結成牢固的「利益同盟」:高回扣和高價格成為生產企業與醫療機構的共同選擇,而患者的利益在葯品價格的形成中沒有任何機制給以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產生的壓力已經使這種「利益同盟」產生了一絲「裂縫」。在強大的社會輿論和醫葯監管部門的壓力下,醫療機構作出了選擇:利用在招標采購中的主導地位打壓葯品的購買價格,最大限度地截留由此獲得的好處。葯品生產企業則完全處於被動地位,除了仍然要承擔各種公關費用和回扣外,還要支付投標的各種成本,同時只能接受醫療機構開出的低價,葯品生產企業利潤空間日漸萎縮。
因此,僅僅依靠葯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不可能從根本上破除葯品生產企業與醫療機構之間的「利益同盟」關系。我們應該充分利用這一時機,在進一步完善目前的葯品集中招標制度的基礎上,加快相關制度的改革,包括弱化醫療機構在葯品銷售終端的壟斷地位和「以葯補醫」的補償機制,強化消費環節的費用審查機制,並出台能夠實質性推動社區衛生服務體系的政策等等。
如果繼續單獨推進葯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而無任何配套改革,則這一制度目前有限的降價效果也將逐漸消失殆盡。因為一旦大多數葯品生產企業意識到無路可走,便會設法與醫療機構在集中招標的制度安排下達成新的利益均衡。事實上,這種趨勢已經開始顯現:一些地方出現了中標葯品價格高於批發價數倍的現象。有媒體披露,批發商1.5元就可以供應一種注射液,而醫院中標進價竟然高達13.46元;同一種葛根素注射液,市場批發商供價為47.58元,而中標進貨價格高達127元。這種現象一旦蔓延開來,就意味著,葯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已經沒有任何存在價值了。
買方主導的葯品集中招標制度不符合我國國情,發展方向是第三方電子交易系統
從歐美國家的實踐看,葯品的集中采購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買方主導的采購模式;一種是第三方中立的采購模式。根據我國有關葯品集中招標采購的現行規定,醫療機構是招標采購的行為主體。醫療機構有權自行選擇招標代理機構,因此,我國葯品集中采購是買方主導的采購模式。而實際上,以衛生主管部門為主導的招標代理機構,使得買方主導模式變得更為復雜和低效。
從美國的情況看,買方主導的葯品集中采購模式能夠有效地節約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率,規范采購行為。但這種買方主導的集中采購模式在我國產生了很多問題,原因在於兩國的產業環境與醫療衛生制度不同。美國制葯產業是寡頭壟斷的市場結構,葯品生產企業的市場支配力比較強,同時由於醫葯分業,醫療機構在葯品采購市場的影響相對較小。因此買方主導的集中采購模式能夠有效改善醫療機構在交易中的不利地位,有利於葯品市場的發展。
而我國制葯產業的特徵是企業規模小、數量多、總生產能力過剩,葯品生產企業的市場支配力很小,加上醫葯沒有分離,醫院壟斷了80%的葯品市場。採用買方主導的集中采購模式的結果是強者更強,弱者更弱。
我國葯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的方向是發展獨立於買賣雙方的第三方電子交易系統。這種第三方電子交易系統可以在相當程度上避免由於買方主導模式強化醫療機構壟斷地位所導致的問題。電子化方式可以逐漸降低企業參與投標的成本;可以在一定程度弱化醫療機構的壟斷地位;電子交易記錄提供的數據的安全與穩定性還可以為葯品監管提供便利等等。當然,相關的制度變革不跟上,醫療機構的壟斷地位不可能徹底打破。從這個意義上講,無論是目前的葯品集中招標采購,還是未來的第三方電子交易系統,其在促進良好流通秩序和合理葯品價格形成方面的效果,最終都要取決於醫葯分離等相關的制度變革。

莫誇大葯品集中招標的作用
李憲法

近年來,一些地區在進行葯品集中招標采購的政策定位和輿論引導時,忽視了集中招標采購作用范圍的有限性,賦予其過多的功能,造成公眾對這一制度的認識誤區。其主要表現:
一是誤認為集中招標采購可以降低葯品虛高價格。不少地區媒體報道的降價幅度是20%以上,個別地區甚至達到40%以上。但是,多數患者普遍認為沒有感覺到因此帶來的價格下降。這是由於媒體報告的價格降幅是成交葯品的算術平均價,反映的是所有成交候選品種的成交價格水平,同患者葯品費用支出不能直接掛鉤。患者的葯品費用是由醫療機構的用葯層次和用葯習慣決定的。
二是誤認為集中招標采購能夠從源頭上糾正葯品購銷中的不正之風。事實上,現行集中招標采購政策能夠起到糾風的作用,但無法從源頭上糾風。集中招標采購僅僅實現了成交信息的公開,多年來我國葯品購銷中不正之風主要發生在葯品的使用環節,也不屬於采購問題。如果認為現有的集中招標采購是陽光工程的話,那它只不過是刺破葯品交易黑幕的一縷陽光,還不能使葯品交易過程陽光普照。在集中招標采購的起步階段對糾風的期望值過高,是不切實際的。
三是誤認為集中招標采購可以減輕患者負擔。造成患者負擔過重的原因,有價格問題、質量問題、使用問題,但首先是使用問題———處方回扣導致的臨床不合理用葯是加重患者葯品費用負擔的主要原因。葯品采購行為,影響的都是葯品的價格水平,不是臨床醫生對葯品的選擇和合理應用。臨床用葯不合理加重患者負擔是一個醫療體制問題,涉及我國醫療行業長期存在的諸多深層次矛盾。在醫療體制改革全面深化,醫療機構補償機製得以完善之前,集中招標采購的好處將在很大程度上被臨床不合理用葯所抵消。
集中招標采購是一項利國利民的改革措施,但在堅持這一制度的同時,也要認識到集中招標采購的作用范圍是有限的,只能規范采購行為,如果認為對葯品流通甚至醫療體制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都會「一招就靈」,只會降低集中招標采購政策的社會滿意度,增加改革的阻力。有關部門在進行集中招標采購的政策定位和輿論引導時,不應做這種有害無益的事情。

閱讀全文

與公立醫院葯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小學讀書計劃表格模板 瀏覽:342
小學語文四年級感嘆句 瀏覽:243
天通苑中山實驗小學 瀏覽:596
小學三年級語文補習班內容 瀏覽:921
吉安師范附屬小學作文 瀏覽:396
小學教師備課網站 瀏覽:1
私立美男學院 瀏覽:383
小學六年級上冊語文第六單元試卷涼州島 瀏覽:915
小學1年級手gong大全 瀏覽:459
小學生手抄報的圖片大全圖片大全 瀏覽:68
小學健康知識講座 瀏覽:120
小學畢業季適合發老師的句子 瀏覽:451
汕尾鳳山中心小學校長 瀏覽:606
小學生畢業匯演舞蹈 瀏覽:702
小學生抗擊疫情的表演 瀏覽:107
私立華聯大學本科 瀏覽:61
小學三年級作文我想謝謝你400 瀏覽:855
中小學生睡眠問題 瀏覽:174
小學生公共生活守規則教案 瀏覽:313
淮河私立學校 瀏覽: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