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 ,花錢也是個合同工,沒必要的,要是正式的工作還可以。
② 公立醫院和你簽訂身份為編外合同制職工的勞動合同是什麼意思
您好,說明您在這家醫院的話屬於編外的員工,不屬於正式在編員工,合同員工的話就根據合同期參加這個工作,合同到期的話雙方會再有一次選擇,到時候就看您的工作能力了,祝您好運。
③ 我是一名護士,在公立醫院上班,前段時間跟醫院簽了三年合同,合同上面寫未滿規定時間一年賠違約金800
一般不會追究的、辭職就行、頂多扣你工資、醫院才懶得為了8000塊去起訴你
④ 合同護士和編制護士的區別是什麼
有以下6個不同點:
1、檔案歸屬不同:合同護士檔案醫院人事部門可以保管,或者根本就不要檔案,需要自己去人才職介存著去。編制護士是本地衛生局存檔。
2、僱傭渠道不同:合同護士是醫院自己與護士簽勞動合同,編制護士是本地衛生局招你進編制,分配到具體工作的醫院上班。
3、工資發放不同:合同護士是醫院自己給開工資,編制護士是衛生局根據護士資格、職稱、學歷、崗位定下工資標准,每月直接發護士工資卡里。
4、級別調整不同:在編護士正規執行工資調級規則,合同護士就看醫院了。
5、保險不同:在編護士是衛生局統一按勞動法律上各項保險,合同護士就不一定了。
6、退休待遇不同:在編護士拿「退休金」,它是退休前基本工資的80%以上。而合同護士,拿的叫「養老保險金」,是年輕時每月交保險的回饋,比退休金要少。
(4)公立醫院合作協議書擴展閱讀
成為在編護士
參加醫院所在地人事局組織的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通過理論考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等一系列環節最終被錄取的,可成為醫院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護士編制考試時間
護士考編制不是全國統一考試,而是由各地自行組織安排的。要考事業編制的考生,可關注當地事業單位招聘網站,或人事考試網站,部分地區相關考試招聘信息會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如果是公立醫院的合同制護士,也可咨詢醫院的人事科。
⑤ 在醫院里合同工和正式工的區別
合同工是相對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的正式編制職工(正式工)而言的。
區別主要是3個方面:
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資是用人部門內部經費發放,工資普遍較低,扣除社保之後,會更低;正式工的工資是由國家財政保障,相對穩定,而且工資較高,退休後的待遇也不錯。
2、工作許可權不同:合同工在日常管理活動中,只能是協助管理,而正式工具有管理權,可以指揮合同工協助管理。
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過人事部門,或者人事部門自行發布招聘信息,通過面試流程後,與用人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的是勞動關系;正式工則是通過公務員考試、事業單位考試和部隊軍官轉業安置等方式獲取編制而上崗工作。
(5)公立醫院合作協議書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辭退制度
第三條 單位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教育無效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可以辭退:
(一)連續兩年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務,又不服從組織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後在一年之內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務的;
(二)單位進行撤並或縮減編制需要減員,本人拒絕組織安排的;
(三)單位轉移工作地點,本人無正當理由不願隨遷的;
(四)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五)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六)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七)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但不夠刑事處分的;
(八)違犯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九)犯有其它嚴重錯誤的。
第五條 辭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由單位有關行政領導提出書面意見,說明辭退理由和事實依據,經單位領導集體討論決定後,按人事管理許可權辦理辭退手續、發給本人《辭退證明書》,並報同級政府人事部門備案。
⑥ 公立醫院和你簽訂身份為編外合同制職工的勞動合同是什麼意思
即你沒有醫院的事業編制。在編制滿員的事業單位大量存在這種情況,現實是待遇,退休都差不多。
⑦ 醫生的編制與合同工的區別是什麼
首先,你要了解醫院分為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無論是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都是可以領回到醫療相關答的政府補貼的。
其次,你要明白私立醫院是社會團體或企業法人,是完全適用勞動法的,裡面所有的工作人員,包括醫生、護士都是適用勞動法,都是簽訂勞動合同的,就是你所說的合同工。
再次,在公立醫院一般是按事業單位的編制進行的,如果有編制的一般為事業編制,即仿公務員編制的。事業編制的醫生,不適用勞動法,只是參照勞動法執行,發生的爭議屬於人事爭議。
最後,公立醫院中亦有實行合同制的醫生,此類醫生與私立醫院的醫生一樣,都是簽訂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的。
⑧ 現在醫生一般都和醫院簽訂的什麼合同
和醫院簽合同算正式聘用制度的職工,和那種編制在人事局批了的區別是,屬於院聘的。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1、上述是關於合同的傳統界定,所關注的是合同的行為側面,現代的學說則傾向於從過程的側面把握合同,認為合同是一種從合同締結前的階段到履行完畢後的一個連續的過程。
2、《合同法》中第43條關於合同締結過程中的保密義務規定和第42條的締結過失責任規定以及第92條關於合同終了後的義務規定等等如果藉助合同過程論則可以獲得較好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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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約束力
合同的法律約束力,應是法律賦予合同對當事人的強制力,即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的內容,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包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約束力是當事人必須為之或不得為之的強制狀態,約束力或來源於法律,或來源於道德規范,或來源於人們的自覺意識,當然,源於法律的法律約束力,對人們的行為具有最強迫約束力。
合同的約束力主要表現為:
①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②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
③當事人應按誠實信用原則履行一定的合同外義務,如完成合同的報批、登記手續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惡意影響附條件法律行為的條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損害附期限法律行為的期限利益等。
1.自成立起,合同當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約束;
2.如果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協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規定的情況以外,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書是一種法律文書,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時,合同書就是解決糾紛的根據。
⑨ 公立醫院入編醫師和合同制醫師區別大嗎
這個要看具體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