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私立教師辭職的問題
私立學校要求太嚴,教師工作量大,有些老師不適應,而且定合用一年,剛去有點不適應,趕適應了,合同超過一年了,不合私立學校標准,人家就辭退。
⑵ 在一所民辦學校做了一個多月的老師,想辭職。
一個月的時間,應該還不足以讓你全面了解學校的管理運行,也不足以證明你對學校的適應度,回既答然已經能夠入職,說明你也是經過考試面試得到學校基本認可的,所以,還是再堅持一下,感受一下教師崗位,客觀對自己做一個評價,之後再確定去留。另外,民辦學校從客觀上講,肯定是要比公辦學校的壓力大,還是要看自己是否能承受。
⑶ 我是一名鄉鎮在編教師,想辭職去私立學校教書,主要因為公立學校工資一年不到3萬,現在私立學校一年有8萬
如果在編建議不要轉,雖說眼前利益私立學校比較好,但是一旦辭內職的話也就是退出編制了容,等到退休以後也就不再享有任何退休工資,這個是很不劃算的。
如果教書 水平好到可以去私立中學的話,晉升機會會有的,加油啊老師,
⑷ 私立學校工作壓力大,累,待遇低,想辭職
工作壓力大,才能更好的磨練自己,讓自己成長,更重要的是積累工作經驗,這樣辭職之後,才能在更好的平台上有發展機會。
所以建議先不要怕累,讓自己多積累經驗,同時積極准備招考,一有招考機會,再考慮辭職。
⑸ 如何看待公立學校教師辭職到私立學校
私立學校的待遇肯定比公立的好,但是私立學校的飯碗沒有那麼保證,有較大的生存壓力。如果你是名教師,你會有很大壓力在教學上,學校期待,新老師的沖擊會比你想像的大一點。
1、學校
私立學校是屬於私人集團的,以盈利為目的,這點是跟公立學校的最明顯區別。私立學校也是有好壞之分的,好的私立學校,生源好,師資好,聲譽好,能進到這樣的學校,肯定比在公立學校強。
但是差的私立學校也是很多的,可能在招攬教師的時候表現得禮賢下士,一旦進去了發現領導差勁,教學壓力大,同事相處差,雖然工資高一點,你也會工作不開心。
2、生源
好的私立學校的生源都是經過層層挑選的,那些有錢就能進的學校,肯定是差學校。
好的生源教起來有多舒服你肯定有體會的。
還有一點就是私立學校很多權貴子女,有時候你會不得不被請吃飯,這點我是非常厭惡的,飯桌上的家長,有可能是你領導的領導,你不得不迎合他們,這個非常讓人惡心又無可奈何。至於為何請你吃飯,我們都心知肚明。
3、師資
不是有很多厲害的教師的學校就一定很厲害,厲害的私立學校是講究團隊的,一個備課組是一個團隊,講究合作,集體備課,獎金獎勵也是分配到備課組的。這樣的環境你才能做的開心,當然,這個是跟學校的制度有關的。
4、待遇
為何最後才談待遇,因為我覺得待遇並不是做得開心的最根本的,你的工作能被認可,跟同事相處融洽,上課上得順利舒服,教研有突破,這些比待遇重要多了。
私立學校的待遇肯定比公立的好,但是私立學校的飯碗沒有那麼保證,有較大的生存壓力。如果你是名教師,你會有很大壓力在教學上,學校期待,新老師的沖擊會比你想像的大一點。
⑹ 我是私立學校的老師,工作壓力太大,生病了,想辭職,但是學校不收我的辭職信,還說讓我請長假,怎麼辦
算自動離職 ,不過我建議,不要這樣做 對你自己不好 。你一個當老師的為什麼不能走流程。這么隨性。
1、辭職和自動離職從現象上來看都是你(員工)主動不幹了。
2、辭職要提前30天書面提出申請,不管用人單位同意還是不同意,第31天就可以不上班了,你已經盡到告知義務,沒有法律責任。
3、你所說的自動離職是不是突然就不上班了,也不打招呼?這樣不好,如果單位以曠工違紀把你開除或辭退,你的工作記錄很不光彩,扣你的曠工工資和違約你也沒辦法,很吃虧。
4、法律規定自動離職不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要負責賠償(包括培訓費、安置費等)。如果另外一個用人單位聘用了你而你沒有和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有勞動合同或者保險等能證明你和原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那麼這個第三方的用人單位還要承擔連帶責任受到懲罰,哪個單位敢用你呢?
5、如果你的檔案、保險在單位名下,麻煩,要把它們都轉出來,如果單位不放人,你的路要更長。
去你所在人力資源部提離職,拿好你的辭職報告。提離職後30天後自動生效。公司不能強制留人。
辭職不用單位批准,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辭職信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30天他們不結算工資,你就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去申請仲裁。
其實說到底,還是走正規的辭職手續比較妥當,別給自己和別人找麻煩,穩穩當當堂堂正正走人不是很好嗎?(個人建議)
祝你好運!
⑺ 我是一個私立學校老師,想辭職(不想30日內通知),需要賠償嗎
法律並沒有規定,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解除勞動關系的,是否應當支持經濟補償金。但是與之相近的規定有:
首先、《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法》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其次、《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五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再次、《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⑻ 私立學校教師辭職問題
私立學校就沒有這么麻煩了,只要你先禮後兵了,就不要擔心了,想朋友你這樣的情況,提前半個月通知了校方,而且已經做好工作的交接,是可以走的,如果你什麼都不管的話,甚而至於隨時可以走的,我覺得你已經算是負責任的了哦。順便說一句,我曾經也是私立學校的老師
⑼ 私立學校老師容易辭職嗎
私立學校的老師,如果工資給的高是不會辭職的。若工資給的太低,那一定會辭職的。
⑽ 我是內地一所公辦學校在編教師,想辭職去沿海地區私立學校
想問問你選擇去私立學校了嗎?我現在遇到了跟你同樣的問題,有點不知道怎麼選擇。